近日,市民刘女士向本报反映,今年3月份在超市以300多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块红铁木材质的菜板。考虑到菜板价格比较贵,最近才拿出来使用,结果才使用了十几天的时间,刘女士就发现菜板多个地方出现了裂痕。
刘女士找到购物超市想维权,但自己当时没有保留购物小票作为消费凭证。超市方面则表示没有购物小票的情况下,不能给刘女士退换菜板,只能协助其联系厂家。而厂家远在外地,刘女士的维权成本将非常高。
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威认为,这一事件中,消费者遗失了购物小票这一购物凭证,很难在与超市的维权中获得退换商品的处理,只能联系厂家,考虑到刘女士如果选择通过厂家维权,经济成本很可能得不偿失。
本报提醒消费者,购物时应注意保留购物小票、发票等票据作为凭证,一旦出现问题可以以此作为证据进行维权。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孟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