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现通过询价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提供超纯水机、医用电热恒温培养箱、全自动洗板机、3-7岁儿童精密体检仪、0-3岁婴幼儿精密体检仪。
1、货物内容:本项目为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所需设备产品供应、包装、装卸、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清单。
2、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最终通过用户及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
3、交货及提供安装等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开始供货及安装,并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二)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内容;
(四)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询价地点: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4、报价函格式及项目清单获取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上午9时00止。
5硅胶挤出机、报价函格式及项目清单获取方式: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五、报价函份数及包装密封方式:报价函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包装并密封,且在封面上表明供货方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供货方公章。
六、成交方式:本项目采取清单报价,最高限价48000.00元,投标人报价最低价成交法,即在符合以上商务要求及产品参数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在出现相同报价的情况下,进行二次报价,以此类推,直至选出最低价格的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供应商所报产品单价超过产品单价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服务完成验收程序: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设备及服务检验。出厂检验由制造商及成交供应商负责,其余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质检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或有关业内专家进行验收。货物在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各种随机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等技术性指导文件以及其他应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必要文件。
八、维修响应时间要求:提供全天24小时技术支持,接到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电话响应,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一般问题2小时内解决完成,疑难故障须在12小时内解决完成。需要到达现场进行服务的,必须及时到达现场解决。在质保期限内如发生仪器故障的,应免费维修养护并无条件满足采购人需要,质保期后如发生仪器故障的,可适当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高于投标时的价格。
九、付款方式:全部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10%在设备运行6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1、供应商在本项目清单报价时须考虑代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1000.00元;(以上费用由成交服务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成交供应商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严格把好质量及安全关,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